• 南平市中共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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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中共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共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共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负责本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浦城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浦城县事业单位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及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浦城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对全县事业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全县各部门、垂直管理行政机构及县、乡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垂直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全县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党委各部门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机构的资格认可进行审查。 4、负责审核办理全县党政群及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领导干部职数等调整变动事项。 5、负责乡镇的分类工作,负责审核和管理县、乡的机构限额,行政编制总额和领导干部职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的定编标准,负责全县各类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6、负责浦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理工作,协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实施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办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证》及新增人员的控编列编手续。 8、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机构管理方面的干部教育和培训。 9、完成县委、政府和编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中共浦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两个机构:综合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浦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股、体制改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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